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立项项目的良好发展,并结合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现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创〔2021〕7号)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4年度批准立项的76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126项(含2023年升级项目3项)(项目编号为202410251001-202410251126)、上海市级项目254项(项目编号为S202410251001-S202410251254S)、校级项目380项(项目编号为X202410251001-X202410251380S)。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 着重从项目进展、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存在问题和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2. 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
三、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11月27日~12月20日:项目自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
项目组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在大创系统上,由项目负责人上传《中期检查报告》、补充完善周进展、填报项目成果(如有);
2、12月21日~1月3日:学院审核及提交材料
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对三级项目(国家级、市级、校级)的周进展、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成果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创业类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
在大创系统上,由学院管理员对项目组填报提交的周进展、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成果等进行审核;
学院提交电子版的《2024大创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已盖章签字的扫描版及excel版各一份)、《不合格项目整改方案和下阶段计划》,邮件发送到zsy@ecust.edu.cn。
四、中期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中期检查分为:合格、不合格。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1.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具体经费拨发额度明细另行通知;
2. 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经专家检查通过后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并继续实施下阶段计划。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3. 被终止的项目,除参与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外,也将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和学院下年度申报项目的额度。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27日